一次性使用帽子使用说明书
【产品名称】一次性使用帽子
【规格型号】鸡冠帽、平顶帽、系带帽
【生产许可证】豫食监械生产许20080036号
【注册证编号】豫械注准20172640055
【技术要求编号】豫械注准20172640055
【使用方法】
1、选择适用的规格型号,确定外包装完好后打开包装。
2、整理好头发,撑开帽子戴于头部即可。
3、若是系带帽,撑开帽子戴于头部后,将两条帽带相系即可。
4、产品结束使用后按医疗垃圾处理,以免造成污染。
【结构与组成】本品由非织造布加工而成。
【适用范围】适用于医护人员、患者作卫生防护用。
【禁 忌 症】无绝对禁忌症。
【注意事项】
1、本品属一次用品,包装破损,严禁使用,用后销毁。
2、生产批号见包装封口处或标签,灭菌日期见外包装箱。
3、本品经环氧乙烷灭菌。
【产品性能】
1.帽子应无霉斑、无破损、无污渍、无杂质现象;经缝制而成的帽子应缝制牢固,针码均匀、平直、无折皱、无跳针、开线、漏缝现象;经热压制成的帽子应热压平直、无折皱、无跳针、漏缝现象。
2.所用非织造布克重应不低于20g/m2;纵向断裂强力应大于等于13N,横向断裂强力应大于等于8N。
3.每10cm内不少于24针。
4.热压制成的帽子断裂强力应不小于5N。
5.松紧带伸长比应为1:2.2-1:3.0;拉伸弹性回复率应为 75.0%。6.缝线按YY 0594-2006标准中附录D中试验A试验时,缝线不应显强蓝色荧光;水中可溶物的总量应不超过0.50%。
7. 单线断裂强力应不低于560cN/50cm。
8.帽子应无菌。
9.帽子经环氧乙烷灭菌,其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超过10μg/g。
【贮存方法】
1、本产品应用有遮蓬的车厢、船舱装载运输,并保持清洁,不得重压、阳光直晒和雨雪浸淋。
2、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,避免剧烈碰撞;
3、本品应贮存在远离火源,相对湿度不超过80%,无腐蚀性气体和通风良好、清洁的环境内。
【注册人名称】河南省健琪器械有限公司
【住 所】长垣县丁栾工业区
【联系电话】0373-8820388 18790513185
【售后服务单位】河南省健琪器械销售有限公司
【生产企业名称】河南省健琪器械有限公司
【生产地址】长垣县丁栾工业区
【说明书编制日期】 2017年2月19日